返回首页
当前位置:首页 > 医院公告 > 医院公告
关于我院部分药品暂不实行“两票制”的通知
时间:2020-01-13
点击数: 9169

根据《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“两票制”的通知》(冀卫办医〔2017〕27号)文件要求, “急(抢)救药品、短缺药品暂不实行‘两票制’;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,医疗机构在其网站上对外公示后,可暂不实行‘两票制’。”经医院药品采购小组讨论决定,我院部分药品(详见附件)按要求暂不实行“两票制”。